第四部分
有利與不利的條件
第12章
什麼樣的基礎條件有利於民主?
20世紀是一個民主頻繁失敗的世紀。有70多個民主政權垮臺並讓位給專制政權的例子。[1]然而,這也是一個民主取得非凡成功的世紀。在20世紀結束之前,民主觀念、制度和實踐的範圍與影響已遍佈全世界,這使得本世紀成為人類歷史上民主最為輝煌的時代。
因而,我們將面臨兩個問題,或者可以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我們怎麼解釋在全世界這麼多的地方、這麼多的國家建立民主制度?我們又怎麼解釋它們的失敗?儘管我們無法得出所有的答案,但是有兩組相互關聯的因素在發揮著作用,這是毫無疑問的。
各種替代方案的失敗
首先,在20世紀與民主競爭的各種替代方案多數都失敗了。20世紀才過了1/4的時候,那些非民主的統治形式,即從遠古起就主宰著世界大部分地區信仰和實踐的君主制、世襲貴族制和開明寡頭制,它們的合法性和意識形態發生了致命的衰落。取代它們的是具有廣泛民眾基礎的反民主形式,包括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還有其他的一些專制學說和政府,但它們統治的時間很短。軸心國在二戰中的失敗使得法西斯主義和納粹主義受到了致命的打擊。20世紀後期,軍事獨裁統治——這在拉丁美洲最為突出——也由於經濟、外交和軍事上的壓力而垮臺(阿根廷)。
那麼,民主在全世界範圍內可以高枕無憂了嗎?是否如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在1919年一戰結束時所樂觀(後來證明這是錯誤的)宣稱的那樣,現在的世界已經“成為民主的安全處所”?
遺憾的是,答案是否定的。民主最終的勝利沒有實現,而且也沒有很快來到。非民主政權依然在世界的許多地方存在著,比如,非洲、東南亞、中亞和蘇聯解體後的一些地區,而大多數國家的條件並不利於民主,因此它們是否或怎麼進行民主轉型並不十分明確。最後,還有為數不少的國家,進行了民主的轉型並引入了多元民主的基本政治制度,但它們的條件並不能確保民主得以長期存在下去。
我一再指出,一個國家特定的基礎條件和背景條件有利於民主的穩定,如果這些條件過於脆弱或完全缺乏,那麼民主是不可能存在的,或者說,即使它存在,也是極不穩定的。
那現在我們要問了,這些條件是什麼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能舉出一大堆20世紀的相關實踐案例:既有經歷民主轉型、鞏固民主制度並維持了數十年之久的國家,也有轉型後就崩潰的國家,還有從來沒有進行過民主轉型的國家。這些民主轉型、鞏固和垮臺的例子揭示了,在一個國家中有五個關鍵的條件(當然,也可能有更多)在影響著民主生存的機會(見圖12—1)。
民主的關鍵條件:
1. 選舉出的官員控制軍隊和員警
2. 民主信仰和政治文化
3. 沒有強大的敵視民主的外部勢力
有利於民主的條件:
4. 現代的市場經濟和社會
5. 弱小的亞文化多元主義(weak subcultural pluralism)
圖12-1 什麼樣的條件有利於民主制度
外部干預
一個國家受到另一個敵視民主政府的國家的外部干預,那麼這個國家的民主制度是不可能得到發展的。
在其他條件都有利的國家裡,為什麼民主制度卻得不到發展或鞏固?外部干預有時就能很好地解釋這一切。例如,要不是二戰以後蘇聯的干預,捷克斯洛伐克可能已成為了老牌民主國家中的一員了。蘇聯的干預也阻止了波蘭和匈牙利發展民主制度。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20世紀最後幾十年裡,美國在拉丁美洲也留下了外部干預的不光彩記錄。在那裡,美國因為保護本國企業或(按官方的觀點來說)美國國家安全,通過外部干預甚至推翻它們的民主選舉政府來達到上述目的。儘管拉丁美洲的民主在萌芽狀態就被摧殘,還算不上是完整的民主,但如果它們不受美國的干預——或者在民主化開始的時候就得到很好支持的話——民主制度可能會得到及時的進化。一個特別過分的例子是,1954年美國情報部門秘密干預瓜地馬拉,推翻了由民選組成的帶有民粹主義和左傾色彩的雅各·阿本斯(Jacopo
Arbenz)政府。
中歐和地中海國家在20世紀末期也迅速開始了民主制度的構建。此外,美國和普遍的國際組織也開始反對拉丁美洲的獨裁統治,支援世界大部分地區發展民主制度。在人類歷史上,還從來沒有各種國際力量——政治的、經濟的和文化的——是如此地支持民主觀念和制度。在20世紀最後的幾十年當中,整個國際政治氣候發生了劃時代的轉折,這種轉變大大地改善了民主發展的前景。
對軍隊和員警的控制
如果民主選舉出的官員不能對軍隊和員警力量施以完全的控制,那麼民主政治制度就不能得到發展和維持。
與外部干預的威脅相比較,那些有辦法使用軍隊和員警這樣的暴力手段的領導人,才可能是民主最危險的內部威脅。如果民主選舉出的官員想有效地控制軍隊和員警力量,那麼軍隊和員警成員——特別是那些軍官——就必須聽從他們。而這些軍官們對選舉出的領導的服從必須達到根深蒂固,甚至不能擺脫的地步。為什麼有些國家的文職人員能夠控制這些武裝力最,而另一些國家卻不能,這中間的原因過於複雜而不能在此細說。就本文的目的來說,重要的是指出,如果不能控制,那麼民主的前景就會變得很暗淡。
想一下中美洲那段令人不愉快的歷史。1948-1982年間,在瓜地馬拉、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就出現過總共47個政府,超過2/3的政府並不是通過自由而公平的選舉而產生——多數是通過軍事政變上臺的。[2]
相比之下,哥斯大黎加自從1950年開始就成為這個地區的民主燈塔。為什麼哥斯大黎加能發展和維持民主制度,而它的鄰國卻不能?部分的原因在於它具有一些別國沒有的有利條件。在面對軍事政變的時候,即使存在一些有利條件,民主政府也不能倖免於難,這在其他拉丁美洲國家屢見不鮮。然而,在1950年,哥斯大黎加戲劇性地消除了這種威脅。民主政府總統作出了一個奇特而大膽的決定,取消軍隊!
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囯家仿效哥斯大黎加的做法,多數國家不會打算這樣做。要說明選舉後官員對軍隊和員警的控制對於確立和維持民主制度的重要性,沒有比這個例子更鮮明、生動的了。
文化衝突很弱或不存在
在一個文化相當單一的國家裡,民主政治制度極有可能得到發展和延續;而在一個亞文化嚴重不同和衝突的國家裡,這種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語言、宗教、種族、民族身份、地區,有時還有意識形態的不同,這些往往產生文化的差異。同一文化的成員有著共同身份和情感的紐帶,他們會強烈區分“我們”和“他們”。在團體內部,他們會跟其他的成員建立各種私人關係:朋友、同伴、配偶、鄰居和客人。他們也經常參與各種典禮和儀式以及其他活動,用這些活動來確定他們團體的邊界。通過各種方法,一種文化事實上成為其成員的一種“生活方式”(way of life),成為國中之國、民族中的民族。在這種情形下,社會可以說是以垂直分層(vertically stratified)的方式來建構的。
文化衝突也可能爆發在政治領域,通常的情況有:宗教、語言、還有學校的著裝規定;均等的教育機會,團體間的相互歧視,政府是否要支持宗教或宗教機構,如果支持,那麼支持一種宗教或在哪些方面支持;一個團體覺得被另一個團體冒犯而希望予以禁止的要求,如禁止墮胎、屠宰奶牛或著裝“不合禮儀”;或是否應該調整領土和政治邊界來滿足團體的願望和要求,如此等等。
那些爭端確實帶給了民主許多特別的困難。某一特殊文化的支持者,經常把他們的政治要求看成是一種關係到原則、深刻的宗教和宗教信仰或團體生存的問題。結果,他們認為他們的要求至關重要以至於不能妥協。然而,在一個和平的民主進程中,解決政治文化衝突普遍需要談判、調解和妥協的方式。
那些歷史悠久、政治穩定的民主國家通常能避免嚴重的文化衝突,這是不稀奇的。即使公民中存在著顯著的文化差異,這些國家也會同意在大部分時間裡,讓那些可以調停的差異(例如經濟上的分歧)來主導政治生活。
難道這一切就那麼讓人放心而沒有例外嗎?有一些。文化的多樣性在美國、瑞士、比利時、荷蘭和加拿大表現得十分顯著。既然這種差異性可能會產生難以控制的文化衝突,那麼這些國家的民主制是如何得以維持的呢?
儘管它們的經歷非常不同,但這一切都表明了在一個所有其他條件都有利於民主的國家裡,文化衝突潛在的政治結果有時候可能會更容易控制。
同化(assimilation)。這是美國解決文化衝突的方案。從19世紀40年代到1920,在兩個世紀的殖民統治和爭取獨立期間,白人定居者牢固地確立了美國主流文化,他們主要來自英國。這種主流文化不得不面對非英籍移民的挑戰,這些移民主要來自愛爾蘭、斯堪的納維亞、德國、波蘭、義大利和世界各地。通過這些移民的語言(除了愛爾蘭人)、宗教、食物、服裝、風俗、習慣、鄰里關係和其他的特徵就能很容易地區分他們。到1910年,大約1/5的美國定居者並不出生在美國;在美國出生的白人中,超過1/4的人的父母是在外國出生的。而在移民到美國後的一到兩代人中,他們的後代已經被美國的主流文化同化。事實上,儘管很多美國人今天仍保留著(發展著)與他們先輩生活的國家和文化的聯繫,但他們在政治上主要是忠誠和認同於美國的。
這種文化同化的作用十分成功,大大減少了由於大量移民可能會帶給美國的文化衝突。但美國的經驗也表明,這種解決方案存在許多重要的缺陷。
由於大多數成年移民想早日實現美國允諾的美好生活,急切盼望被同化以“成為真正的美國人”,這大大緩解了同化的壓力。而這些在他們的後代身上表現得更為明顯。由於同化主要是通過自願或社會機制的強制作用(例如害羞),這就大大減少了國家強制力的介入。[3]
總體上來說,對大量移民的同化非常成功。但當美國社會面對深度的種族或文化差異的挑戰時,這種方案的局限性就會立即暴露出來。當白人遇到長期居住在新世界的土著人時,同化就讓位給暴力、強制遷居和隔離。美國社會並沒有同化那些非裔美國奴隸和他們的後代,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們與印第安人一樣,比多數移民更早地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種族隔離和強制暴力有效地阻礙了同化。類似的失敗同樣發生在19世紀末來到美國充當鐵路和農場工人的亞洲移民身上。
還有一種同化也無法彌補的鴻溝。19世紀早期,美國南部各州發展出一個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獨特的亞文化、經濟和社會形態。生活在南部各州的美國人和生活在西北部各州的美國人之間有著根本無法相容的生活方式。結果導致了“無法控制的衝突”(irrepressible conflict),儘管人們作了最大的努力,仍無法通過談判和妥協予以解決.[4] 由此引發的內戰持續了四年之久,人員傷亡慘重。南方的失敗和奴隸制的廢除也沒有結束這種衝突。這時南方出現了一種獨特的亞文化和社會結構,它以威脅和暴力恐怖來達到讓非裔美國人屈服的目的。
這就是過去同化失敗的例子。到了20世紀末,美國同化的歷史經驗能否成功地用於日益增長的西班牙語種族和其他自我意識強烈的少數種族團體這還是個未知數。美國是否會發展成一個同化也無法保證能夠和平民主地解決文化衝突的多元文化社會?還是一個由於文化差異導致的高水準的相互理解、容忍和融合的社會?[5]
共識決定(deciding by consensus)。瑞士、比利時和荷蘭都存在獨特而具有潛在衝突的亞文化。我們能從這三個國家的經驗中學到什麼?
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規定,內閣和議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獲得一致同意或廣泛共識。多數統治原則或多或少遵循一致同意原則。因而,任何會顯著影響到一種或幾種亞文化利益的政府決定,都必須得到該群體在議會和內閣代表的一致同意。比例代表制有利於這種做法,它能確保來自各團體的代表都能在議會中得到公平的議席分配。內閣中也有相應的代表。在這些國家的共識實踐中,來自不同亞文化的內閣代表對任何他們不同意的政策都可以行使否決權。(政治學家將這類安排稱為“協商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這三個國家在細節上有很大的不同。詳情見附錄2。)
顯然,如果不具備某些特殊條件,協商體制是不可能成功創建或有效運行的。這些條件包括:調解的才能;對妥協高度地寬容;值得信賴的領導人,他們在支持者的同意下通過談判解決衝突;基本目標和價值上的廣泛共識,它有助於達成協議;國家的認同感,可以阻止徹底分裂;遵循民主程序的承諾,從而排除暴力和革命。
這些條件極不尋常,一旦缺乏,協商體制就變得不可能。即使勉強達成共識,在尖銳的文化衝突之下也會崩潰,黎巴嫩的悲劇就是如此。曾有政治科學家把黎巴嫩的民主稱為極為成功的“協商民主”,但因為內部壓力太大,協商最終失敗,最終於1958年爆發了曠日持久的內戰。
選舉制度(electoral systems)。政客們在競選時為了謀取支持,對文化差異推波助瀾,使得它往往失去控制。有時候,獨裁政權還能運用它們強大的強制權力壓制文化衝突,然而,隨著民主化進程的推進,強制手段日益弱化,衝突會再次爆發。政客們認為,文化認同方便操控,會故意激發自己所屬的文化群體的認同感,將潛在的敵意煽動成公開的仇恨,最後發展成“文化清洗”(cultural cleansing)。
為避免這種結果,政治科學家建議,選舉制度應該被設計成能改變政客們的動機,從而使協商的收益遠遠超過衝突帶來的好處。在這種選舉制度下,每位候選人如果只得到一個文化群體的支持就不能當選,他們必須獲得來自不同主要群體的支持。當然,問題就是必須說服政治領導人在民主化早期就採用這種安排。一旦某種分裂性質更嚴重的選舉制度得到採用,那麼文化衝突就會加劇,最後無可逆轉。
分離(separation)。當文化裂痕太深而任何方案都不能克服時,那唯一可行的做法就是把所有的文化群體分離成不同的政治單位,通過擁有足夠的自治權來達到維持他們的認同感和實現他們的文化目標。有時候可以採用聯邦制的辦法,允許各單位——州、省、大區——具有充分的自治權來容納不同的群體。瑞士所以成功創建和諧的多元文化社會的關鍵之處就是它的聯邦制。絕大多數州具有相當單一的文化,例如,一個州可能說法語,信仰天主教,另一個州說德語,信仰新教。各州的權力足夠應付文化的需要。
和其他應對多元文化主義的民主政治方法一樣,瑞士也需要相同的條件——就瑞士而言,至少需要兩個:第一,不同亞文化的公民必須在地域上進行分離,這種方案施行時不會遇到太多的阻力。第二,儘管根據種種意圖而將公民分離在不同的自治單位裡,但這些公民必須有一個共同的國家認同與共同的目標和價值,以便維持聯邦的存在。儘管瑞士集這兩個條件於一身,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如果只存在第一個條件而不存在第二個,那麼文化差異將導致徹底的獨立要求。如果一個國家和平地分裂成兩個國家,單純從民主的標準來看,倒也無可厚非。例如,挪威和瑞典維持了將近一個世紀近乎獨立的聯盟,1905年,挪威和平地實現完全獨立。
但如果第一個條件並不充分,各個群體相互交錯,那麼,獨立必然會導致新成立的國家中的少數民族處境艱難。這可以為他們的獨立或(不管是什麼原因)留在母國的主張提供藉口。魁北克省從加拿大獨立出來的爭論,也因為這個問題變得更為複雜。很多說法語的公民希望獲得完全的獨立,但該省也包含著相當數量的非法語公民——英國人、原居住民、移民——他們卻希望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雖然理論上可以用複雜的地域劃分法使那些願意留在加拿大的人如願以償,但在政治上是否可行,目前還不清楚。[6]
讓人氣餒的事實是,面對在民主國家裡多元文化潛在的問題,我所描述的解決方法只有這些,它們的成功依賴於一些特殊的條件,而這些條件並不容易達到。由於多數老牌民主國家的多樣化程度比較適中,所以他們可以避免激烈的文化衝突。然而到了20世紀末,事情開始發生變化。
民主的信仰和政治文化
事實上,所有國家遲早都會面臨相當深刻的危機——政治的、意識形態的、經濟的、軍事的、國際的。因此,一個民主政治制度如果想要延續下去,就必須克服前面提到的那些危機所帶來的挑戰和混亂。實現穩定的民主不會一帆風順,它有時候也要在惡劣而危險的天氣裡前行。
如果危機嚴重且長期持續,獨裁主義領導人會通過強有力的專制來結束危機,從而導致民主被顛覆的機會大大增加。自然,他們的方法就是把基礎民主制度和程式丟在一邊。
在20世紀,民主崩潰是很平常的事情,本章開頭所提到的70個民主國家垮臺的例子就可以證明。但也有很多民主國家經受住了考驗,而且不止一次。還有一些國家成功地克服了劇烈的文化差異所帶來的危險。還有一些國家出現在民主國家艦隊中的時候,它們甚至比以前更能禁得住大風大浪。這些在暴風雨中倖存下來的國家。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那些老牌民主國家。
為什麼有些國家能經得住危機,而其他的卻不行?除了前面所提到的有利條件之外,再補充一點。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民和領導人強烈地支持民主的觀念、價值和實踐,那麼這個國家穩定的民主前景將更加光明。當信念和傾向滲透到一個國家的文化當中,並且大體能一代一代傳承下去,這就是民主最可靠的依賴。換句話說,國家必須擁有民主政治文化。
民主政治文化有利於塑造公民信念,使得他們相信:民主和政治公平是一種值得想望的目標;軍隊和員警應該完全控制在選舉出來的領導人手裡;在第8章所描述的基礎民主制度應當得到維持;公民間的政治分歧和異議都應當得到寬容與保護。
我並不是想說,在一個民主國家裡,每個人都應該塑造成完美的公民。幸虧不是這樣,否則不會有民主國家的存在!除非大多數公民傾向于民主和民主政治制度而不是非民主的替代物,並且支持那些贊成民主實踐的領導人,否則,民主不可能經得住那些無法逃避的危機而倖存下來。事實上,只要好狠鬥勇、崇尚暴力的敵視民主的人足夠多,就足以摧毀一個國家維持它民主制度的能力。
一個國家裡的公民怎樣才能逐漸相信民主觀念和實踐?民主觀念和實踐怎麼才能成為國家文化內在的一部分?要回答上述問題,需要我們深入研究歷史的發展進程,這些歷史有些是普遍的,有些是特定國家所獨有的。但這個任務不在本書考慮的範圍以內。我只想這樣說:那些被歷史引導走上幸福之路的國家是幸運的!
當然,歷史並不總是那麼慷慨。相反,很多國家的政治文化,充其量只是對民主制度和觀念的脆弱支持,而從壞的方面來說,是對獨裁統治的強大支持。
市場經濟下的經濟增長
歷史表明,民主信仰和民主文化的發展,跟我們通常所說的市場經濟緊密相關。然而,在民主和市場資本主義的這種緊密聯繫背後卻隱藏著一個矛盾:市場資本主義經濟會導致公民享受政治資源的不公平性。因而,市場資本主義經濟嚴重地損害了政治平等:公民由於經濟的不平等而不可能有政治上的平等。在一個市場資本主義國家裡,完全的政治平等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在民主和市場資本主義經濟之間存在著一個永恆的張力。能否找到一個比市場資本主義更有利的替代物來減少對政治平等的損害?在接下來的兩章,我們將回到這個問題上,討論更一般的有關民主和市場資本主義的關係。
然而,同時,我們必然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市場資本主義經濟所創造的社會及其通常所引發的經濟增長,對於發展和維持民主政治制度都是十分有利的。
總結
也許還有其他的一些有利條件:法治、長期和平以及其他一些條件。但是,我相信,我所提到的五個條件是最關鍵的。
本章所討論的問題可概括為三個觀點:第一,一個國家,如果擁有了全部五個條件,肯定能夠發展和維持民主制度;第二,一個國家,如果五個條件都缺乏,不管它試圖通過什麼方式維持民主,那也無濟於事。如果一個國家的民主條件很複雜,兼具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那會怎麼樣?當我們思考了印度這一奇怪的案例以後,我會再給出答案以及第三個一般性的命題。
印度:幾乎不可能的民主
也許你已對印度產生好奇。它缺乏所有的有利條件嗎?如果是這樣,那它不跟我的全部看法相矛盾嗎?幸好,還沒有到這個地步。
乍一看,印度想長期維持民主制度似乎太不可能了。到20世紀末,印度人口接近10億,而且印度人與人之間的界限太多,超過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國家。這些界限包括語言、種姓、階級、宗教和地區,而且每個界限之內又有無窮的界限。[7]請考慮如下事實:
印度沒有全國通用的語言。印度憲法官方認可的語言有15種。但即使是這樣,仍然低估了語言問題的龐大——至少有35種語言使用者超過100萬。此外,印度正在使用的獨特方言有2.2萬種之多。
儘管印度居民中80%是印度族人(其餘大部分是穆斯林,但在喀拉拉邦[Kerala],居住著很多的基督徒),但自從大約西元前1500年開始,印度人就深陷於印度教所規定的種姓制度之中,這使得印度教的凝聚力受到嚴重削弱。跟語言一樣,種姓制度包含了無窮無盡的界限。首先,大量的人被排除在四種世襲種族之外,他們都是“賤民”,都是一些人們若接觸了就會被玷污的“不可接觸者”。此外,不管怎樣,每個種姓又分成無數個世襲亞種姓。在這些亞種姓裡,成員間的社會地位、居住環境以及職業都有嚴格的界限。
印度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從1981年到1995年,大約有一半人口每天的生活費用不高於1美元。按這個標準衡量,印度的生活水準排在世界倒數第5位。根據官方的資料,在1993年至1994年,超過1/3的印度人口——3億多人——生活在貧困之中,他們大部分生活在小村莊,主要從事農業。1996年,在全世界78個發展中國家裡,印度排在第47位,緊跟之後的是盧旺達。此外,所有年滿15歲的印度人大約一半是文盲;而6歲以上的女性超過60%是文盲。
儘管印度1947年獨立,並於1950年通過民主憲法,但根據我前面所提到的那些條件來看,印度的政治實踐從民主角度看表現出許多的缺陷,也就不足為奇了。侵犯基本人權的事情經常在這裡發生。[8]印度被企業人士列入世界十大腐敗國之一。更糟糕的是,在1975年,印度民主制度被推翻,取而代之的是專制統治,當時的總理英迪拉•甘地發動一場軍事政變,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暫停實施公民權利,把數以千計的反對派領導人投進監獄。
然而,大多數時候,大部分印度人支持民主制度。英迪拉·甘地當政兩年後,她被一次相當公正的選舉趕下臺,這種做法,如果不是適合民主的民族是無法做到的。這表明,不只是政治精英們,還有印度人民,他們對民主制度和實踐的留戀要比她設想的更多;他們也不會允許她通過專制的方式來統治印度。
儘管印度政治生活充斥著騷亂和暴力,但基礎民主制度,不管是優點還是缺陷,多少仍在起著作用。這一事實打亂了我們合理的期望。我們怎麼解釋它?任何關於印度之謎的答案都只是一種嘗試。這看起來很奇怪,但印度的某些方面有助於我們解釋為什麼它能成功地維持民主制度。
首先,印度存在一些我前面所提到的有利條件。從英國殖民時代成長起來的印度軍隊發展和維持了一整套強調服從民選領導人的規則。因此,印度民主政府能避免大多數發展國家所遇到的這種主要威脅。例如,與拉丁美洲相反,印度的軍隊傳統不會給軍事政變或軍事獨裁以任何支持。儘管員警普遍腐敗,但它還不能形成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去發動政變。
另外,把印度引向獨立並幫助制定憲法和政治制度的現代印度的建立者都忠於他們的民主信念。他們所領導的政治運動強烈地宣揚和擁護民主觀念與制度。也可以說,民主是印度的國家意識形態,不存在其他能夠取代民主的觀念。印度人的國家觀念雖然淡薄,但他們的民主觀念和信仰如此強烈,很少會有人去支持非民主的替代物。
而且,儘管印度的文化具有多樣性,它卻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人們廣泛分享印度教的信仰和實踐的國家。畢竟,印度人十個之中有八個是印度教徒。儘管種族制度造成了分裂,印度教民族主義者也給穆斯林少數派造成威脅,但印度教為大部分印度人提供了某種共同的身份。
然而,即使那些條件給民主制度提供了支持,但普遍存在的貧窮加上尖銳的多元文化分裂,似乎足以為反民主運動力量的增長提供肥沃的土壤,並最終推翻民主而建立獨裁統治。但為什麼這一切沒有發生?更細緻的觀察會揭示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
首先,每一個印度人都是文化少數派中的一員,其群體如此弱小以至於它的成員們不可能單獨統治印度。印度劃分出來各種文化派別,每一個派別都很弱小,不僅遠遠夠不上多數派,更不用說去統治幅員遼闊、千差萬別的次大陸。少數派如果不借助於具有絕對優勢的國家強制力量——軍隊和員警,就不可能統治印度。但是軍隊和員警,正如我們在前面說到的,它們並不能用於此種目的。
其次,除了少數的例外,文化少數派的成員不是生活在某一個地區,相反會分散在印度不同的地區。因此,大部分少數派不可能在印度成立一個國中之國。不管他們是否願意,多數印度人註定是印度公民。既然分離是不可能的,那唯一的選擇就是在印度內部實現團結。[10]
最後,對於絕大多數印度人來說,確實也沒有現實的民主的替代物可以選擇。沒有任何印度的少數派能獨立推翻民主制度而建立一個獨裁政權,或依靠軍隊和員警的支持維持獨裁統治,或指望成立一個獨立的國家,或提出來一個可替代民主的意識形態或制度的方案。經驗表明,不同少數派任何規模的聯盟,由於內部分歧太多不可能維持接管,更不用說建立獨裁統治。這樣看來,民主是印度人唯一可行的選擇。
有關印度民主的完整故事更為複雜,任何一個國家的完整民主故事都必然如此。到最後,印度的例子印證了我前面所提到的第三個觀點。如果一個國家缺乏一個或幾個,只要不是缺乏所有五個有利於民主的條件,那麼,民主就帶有不確定性,也許很難實現,但絕非沒有可能。
為什麼民主會在全世界傳播?
我在這一章開始就指出,在整個20世紀,民主的崩潰是何等的頻繁,但至20世紀末,民主的傳播又是何等的廣泛。現在,我們能夠解釋這種勝利:我所描述的有利條件在全世界範圍內比以前得到了更廣泛的確立。
• 隨著殖民帝國的解體、民族的獨立、主要極權主義國家的崩潰、國際社會對民主的大力支持,對民主懷有敵意的外部力量干預的危險不斷減少。
• 很明顯,軍事獨裁的誘惑在日益降低,那是因為不只是公民還有軍事領導人自己也意識到,軍事統治已不再能應付現代民主的挑戰。事實上,它們常常表現出極度的不勝任。因此,在很多國家,民主最古老和最危險的威脅最終消失或最大程度得到削弱。
• 進行民主化的國家中,充分的單一性就能避免嚴重的文化衝突。這些通常是小國家,而不是聚合各種不同文化的大國。一些文化嚴重分裂的國家,則設計出一套一致同意式的安排。少數派文化則沒能強大到統治全國的地步,至少印度就是這樣的例子。相比之下,文化衝突很尖銳的國家,如在非洲的一些地區和前南斯拉夫,民主化在這裡可算得上是一場災難。
• 隨著極權主義政權、軍事獨裁和許多其他的獨裁政體的明顯失敗,反民主信仰和意識形態在世界很多地區失去了它們以前的吸引力。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如此多的人支持民主觀念和民主制度。
• 市場資本主義制度在國家間廣泛傳播。市場資本主義不僅帶來高速的經濟增長和巨大財富,還創造了一個龐大而有影響力的中產階級,他們同情民主觀念和民主制度。
由於這些原因,還可能有其他的,20世紀成了民主勝利的世紀。然而,我們也要謹慎看待這種勝利。首先,在很多“民主”國家裡,基礎的政治制度還很脆弱或存在缺陷。在圖2-1中所列出的65個民主國家中,我們可以合理地把它們分成三組:最民主的國家35個;較為民主的國家7個;處在民主邊緣的國家23個(附錄3包含相關的資料來源因此,“民主的勝利”並不像人們所描述的那麼徹底。
此外,在21世紀,民主是否能得以維持,我們仍然有理由對這個問題抱有疑問。答案就在於民主國家怎樣面對各種挑戰。其中一項挑戰直接來自市場資本主義矛盾的後果(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了):它一方面有利於民主,而另一方面則不利於民主。在接下來的兩章,我們將探討其中的緣故。
【注釋】
[1]我合併了兩份名單,剔除其中重疊的部分,就得到了我的估計值。這兩份名單來自兩項標準有些差異的研究:Frank Bealey, “aStability
and Crisis: Fears About Threats to Democracy”,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15, 1987: 687-715, and Alfred
Stepan and Cindy Skach, “Presidentialism and Parliamentar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in Juan J.Linz and Arturo Valenzuela eds., The
Failure of Presidential Government,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119-136。
[2] Mark Rosenberg, “Political Obstacles to Democracy
in Central America”, In James M. Malloy and Mitchell Seligson eds., Authoritarians and Democrats: Regime Transition
in Latin America, Pittsburgh: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1987, pp.193-250.
[3]正如某些人所認為的,抑制並非不存在。學校裡兒童一律要求說英語。絕大多數很快就不會說他們祖輩的語言了。在家庭和鄰里以外的地方,英語幾乎是唯一的語言——那些一點都不懂、也不會用英語來應對的人就吃了苦頭。
[4]有關美國內戰起因的研究可謂汗牛充棟,我這裡所作的簡短評論,自然不是要對導致衝突的複雜事件和起因給出裁斷。
[5]有一項出色的比較分析,可參見Michael Walzer, On Toleration,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7。在該書的結語裡,作者提供了對“美國多元文化的反思”(93〜112頁)。
[6]斯科特·J·裡德(Scott J. Reid)描述了一種可以讓魁北克的多數人(雖然不是全部)留在加拿大,或者是留在獨立的魁北克的兩輪選舉程式。他承認,他的“建議以及其他類似的建議,可能是實用的,也可能不實用”。參見“The Borders of an
Independent Quebec: A Thought Experiment”, Good
Society 7, Winter 1997: 11-15。
[7]以下資料主要來自:Economist, August 2, 1997: pp.52, 90;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51; “India’s Five Decades of Progress and Pain”, New York Times, August 14, 1997; and Shashi
Tharoor, “India’s Odd, Enduring Patchwork”, New York Times, August 8, 1997。
[8]英迪拉·甘地在1977年的選舉中被擊敗,她在1980年東山再起,當選為總理。1984年,她命令印度軍隊進攻當時被錫克教教徒佔領的穆斯林聖殿。不久,她就被她的兩個錫克教衛士暗殺。印度教教徒暴怒之下殺死了數千名錫克教教徒。1987年,當時的總理,英迪拉之子拉吉夫·甘地鎮壓了地方少數派泰米爾人的獨立運動;在1991年,他又被一個泰米爾人刺殺。
[9] Economist, August 2, 1997: 52.
[10]聚居在印度邊界地區的文化少數派並非如此。這樣的派別有一些,最突出的例子是喀什米爾人,他們的獨立努力由於遭到印度政府軍隊的鎮壓而屢屢受挫。
[11]附錄3給出了劃分這三類民主國家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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