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主》附錄3 論民主國家的統計

附錄3
論民主國家的統計

世界上有多少個民主國家?把國家按“民主”到“專制”進行排序,某一個特定的國家——比方說是你自己的國家——會排在哪個位置呢?
我想,本書的讀者很少會對第一個問題感興趣,因為讀者認為沒有必要去進行一個準確的、有可靠來源的而又最具時效性的統計。但對於第二個問題,也許會有很多人想知道答案。可是要想知道第二個問題的答案,就必須先搞清楚第一個問題。
找到答案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判斷一個國家應該擁有第8章所描述的多元民主制度才稱得上民主是一回事,而一個國家是否存在這些制度又是另外一回事。根據一個國家擁有這些制度來判斷它是個民主國家,這裡至少需要兩層判斷:第一,這些制度確實存在於這個國家。第二,它們的存在達到或高過某種最低的限度,而如果低於這個限度,我們就稱這個國家是非民主國家。一些獨立的觀察家提供了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資訊,這有助於我們對第一個問題作出判斷。而對第二個問題的判斷有點麻煩,因為有主觀成分參與其中。一種辦法就是假設,歐洲及說英語國家——也就是那些老牌民主國家——達到了民主的水準,以它們的民主標準作為我們設定的最低限度。我相信,這也是人們——無論是否明確表述出來——常用的辦法。如果一個國家的主要民主制度達到了相當於老牌民主國家的水準,我們就稱它是“民主”國家。
近年來,很多學者和研究組織都嘗試過尋找一些合理的依據來判斷哪些國家符合民主標準,哪些國家不符合。至於他們所採用的標準,彼此之間有些相似,但並非完全相同。幸運的是,儘管精確區分“民主”和“非民主”帶有一些主觀性,但最終的結果卻很吻合。
我將舉三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我在《民主及其批評者》(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一書裡有一個表格,顯示了從1850年到1979年多元民主國家數量增長的情況,本書的圖2-1就是根據這張表製作的。那本書的第241頁還有一個表格,它把1981-1985年間的168個國家分成七個類別:從擁有全部四個主要民主政治制度的多元民主國家,到這些民主政治制度完全不具備的極端獨裁政權。這兩個表格都充分吸收了邁克爾·科皮奇(Michael Coppedge)和沃爾夫岡·賴尼克(Wolfgang Reinicke)的成果,他們利用所能得到的最好的資訊,對各個國家的四種基本民主制度——自由公平的選舉、表達自由、可替代的和獨立的資訊來源以及社團自治——的相對水準進行評判。他們在《測量多元民主》(Measuring Polyarchy)—文中,對這一方法給出了解釋(此文刊載於《比較國際發展研究》[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25, 1, Spring1990: 51-72],其研究非常細緻,直到現在也未見與之相媲關的類似的研究。(而科皮奇在《現代化和民主的最低限度:相同道路的證明》[Modernization and Thresholds of Democracy: Evidence for a Common Path]—文裡,對他們的評判尺度作了簡要解釋,並卓有成效地運用了以前所作的民主排名。此文見馬努斯·I·米德拉斯基[Manus I. Mdlarsky]主編的《不平等、民主和經濟發展》[Inequality, Democrac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l77-201)。
還有另一個很容易得到也很流行的有用資源,就是非黨派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年度出版物《世界上的自由: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年鑒(1996-1997)》(Freedom in the WorldThe Annual Survey of Political Rights and Civil Liberties, 1996-1997。如果你上國際互聯網,在它們的網址http://www.freedomhouse.org/political/frtablel.htm上,你們能看到那些國家的排名。自由之家把所有國家主要按兩個量表——一個是政治權利量表,另一個是公民自由量表——進行排序,每一個序列都是從最自由的(第1級)一直排到最不自由的(第7級)。當我按照政治權利排在第1級的所有國家或最自由的國家與公民自由排在第1、第23級的國家計數時發現,有56個國家同時符合這兩個標準。我認為,如果用其他的判斷標準來衡量這56個國家的民主制度,它們也一定符合標準。但是,印度、巴西、俄羅斯並沒有達到這些標準。按自由之家的排名,印度政治權利排在第2級,公民自由排在第4級;俄羅斯政治權利排在第3級,公民自由排在第4級。如果把這兩個國家也納入民主國家,那麼總數就達到58個。
最後一個來源是科羅拉多大學在1994年對157個國家所作的分析,該研究得到第三政體(Polity III)組織的資助,它的國際互聯網網址是http://isere.colorado.edu/pub/datasets/polity3
該研究對157個國家按照民主和專制的程度採用10分制進行打分(最高分為10分,最低分為0分)。其中有65個專制國家得分為0分,而民主國家得分是8910分。雖然我們還是把這些國家都稱為“民主”國家,但還可以繼續按“民主”的程度進行區分。這樣我們可以把得分為10分的35個國家叫作“最民主的國家”,得分為97個國家叫作“較為民主的國家”,得分為823個國家叫作“處在民主邊緣的國家”。
但是,第三政體的研究卻忽略了多數的袖珍小國,例如,聖馬利諾(San Marino,人口為2.4萬)、巴貝多(Barbados,人口為25.6萬)、密克羅尼西亞(Micronesia,人口為12.3萬),這些都是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的島國。如果按照自由之家的排名標準,聖馬利諾、巴貝多和密克羅尼西亞,無論是在政治權利還是在公民自由上都能擠入前列。因而把它們看成是“最民主”的國家也是名至實歸的。

總結:儘管對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國家進行一次徹底的、可靠的、準確的統計的可能性並不大,但這兩個資源給了我們一個大致過得去的評估。對這本書的很多讀者來說,也許更重要的是能通過這兩個資源,看到那些獨立的專家是怎樣根據一些與民主相關聯的標準對國家進行排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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