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主》第3章 內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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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安排

當我們探討民主的時候,可能沒有比“民主”既指一種理想又指一種現實這個簡單的事實更讓人困惑的了。我們經常不能把它區分清楚。例如,
甲說:“我認為民主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乙回答:“你一定是瘋啦!竟然相信我們那所謂的民主政府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唔,我認為這根本不算是什麼民主。”
甲所說的當然是理想民主,而乙指的民主是現實的政府。直到甲和乙弄清楚彼此的含義前,他們可能都會在自己的意見中掙扎,而不能彼此溝通。從大童的經驗出發,我知道這種事情的發生是多麼的容易,甚至,我很遺憾地補充一句,在那些深諳民主理念與實踐的學者身上也是如此。
我們只有弄清楚這個詞的意思,才可能避免這種困惑。
甲繼續說:“噢,我不是指我們現實的政府。對於你的那個觀點,我還是比較認同的。”
乙回答:“好呀,如果你所說的是理想政府的話,那麼我認為你所說的完全對。我相信作為一個理想,民主是政府最好的形式。那就是我為什麼希望我們的政府變得比它實際上更民主些。”
哲學家總是沒完沒了地就關於目標、宗旨和價值的判斷等與關於實情、現狀等的事實之間進行爭論。我們得出的第一種判斷是用於回答這些問題,如“我應該做什麼?我們所要做的正確事情是什麼?”我們得出的第二種判斷是用來回答這些問題的,像“我們能做什麼?哪些選擇正是我所面對的?對於我選擇做X而不是Y的時候,那麼這種選擇將會出現什麼樣的後果呢?”第一種為價值判斷(或道德判斷),而第二種就是經驗判斷。

名詞解釋
儘管哲學家對價值判斷與經驗判斷的性質及差異進行著無休止的爭論,但是,我們不必對那些哲學觀點太在意。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已習慣於……對真實事情與理想事情加以區別。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價值判斷與經驗判斷的區分是很有益處的,但只要我們不走得太遠。如果我們斷言,“一個政府應該對那些受其決策影響的每一個人的價值與利益給予平等的考慮”,或“幸福是最高的善”,我們樂意去作一個我們所能作出的“純”價值判斷。我們舉一個嚴格對立的經驗命題作為反例,那就是著名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他斷言,任何兩個物體間的作用力跟它們的品質成正比,跟它們距離的平方成反比。在實踐中,很多的斷言包含或暗示了兩種判斷的因素,對公共政策的判斷也正是如此。例如,很多人說,“政府應該建立一個全民健康保險方案”就是在有效地斷言:(1)健康是好目標;(2)政府應該努力完成這個目標;(3)全民健康保險是實現這個目標最好的方法。此外,我們作出了大量的經驗刊斷,這代表著我們面對巨大的不確定性時,所能作出的最好的判斷。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那些並不是“科學”的結論。它們往往混雜了各種明確與模糊的證據、沒有證據或不確定性的情況。有時候這些判斷也被稱為“實用的”或“審慎的”。最後,一類重要的實用性判斷就是平衡兩類不同的價值、個人和群體的得失。為了描述這種狀態,我們將不時地借助于一個在經濟學家那裡常用的說法,我們不得不在實現我們的目標中對各種可能的“權衡取捨”作選擇。以後我們可能會遇到價值判斷和經驗判斷的各種變體。


民主的目標與現實
   儘管區分理想與現實是很有幫助的,但我們也必須懂得,民主的理想或目標與民主的現實是怎麼樣聯繫在一起的。
我將在最後一章節把這些聯繫闡明得更詳細一些。這裡讓我用這個圖表作為一個粗略的嚮導,對後面文章的安排作一個說明(見表3-1)。
在下圖理想與現實的四項內容中,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什麼是民主?民主意味著什麼?換句話說,一個政府是不是民主,我們應該用什麼標準來判斷?這個政府的民主程度如何?
3-1                     基本要素
理想
現實
目標和理想
現實的民主政府
什麼是民主
為什麼要實行民主
民主需要什麼樣的政府機構
什麼樣的條件有利於民主
4
5-7
3部分
4部分
我認為民主體制必須符合五標準,而滿足這五個標準的體制將是充分民主的。在第4章,我描述了其中的四個,然後在第67章裡,我將說明為什麼我們還需要第五個標準。不管怎麼樣,我們應該記住,標準僅僅描述了一個理想或完美的民主。我想,我們中沒有任何人相信我們能真正地實現這個完美的民主體制,因為這個現實世界會將很多的限制強加在我們身上。儘管這樣,這些標準確實為我們提供了一些尺度,用以衡量現實的政府體制與它們的機構的成就和欠缺,同時它們也能引導我們走上通往理想的成功之道。
為什麼要實行民主?是什麼原因讓我們相信民主是最好的政府體制?民主能提供哪些價值?
在回答這些問題時,我們並沒有一直在問人民為什麼現在不支持民主,或他們過去為什麼一直支援民主,或民主制度是怎麼樣出現的,記住這些是很必要的。人民支持民主可能有很多理由。例如,有些人支持民主可並沒有去想為什麼這樣做;在他的時代與地區,對民主有口無心地讚美一下,這可能就是傳統習慣的事情。一些人可能贊同民主,那是因為他們認為在一個民主政府下,他們將能有一個變得富有的機會,或者因為他們認為民主政治會給他們帶來一個光明的政治前途,或因為是他們所景仰的人告訴他們這樣做的,如此等等。
是不是存在更為大眾化或普遍的原因呢?我認為是有的。我們將在第57章進行討論。
在現實世界存在各種限制因素與可能性的情況下,為了盡可能滿足理想民主的標準,我們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政治制度?
正如我們在下一章將看到的,在各種不同的時間與場合裡,有著顯著不同的政治機構的政治制度被人們稱作民主或共和國。在上一章裡,我們遇到過一個問題,也就是為什麼民主機構各不相同:它們適用於規模大小不同的政治單位——在人口、領土或兩方面都有。一些政治單位,諸如一個英國的村莊在人口與土地方面是很小的;一些如中國、巴西或美國在人口與土地方面都是規模龐大的。一個小城市或城鎮當然也不需要去建立那些在大國家裡必不可少的政治機構就能令人滿意且合理地達到民主標準。
然而,自從18世紀開始,民主的理念已經應用於所有國家:美國、法國、英國、挪威、日本、印度……在那些小規模的城鎮或城市看起來必不可少的政府機構,放在一些規模龐大的現代國家上就顯得完全不適當了。而那些適合於一個城鎮的政府機構甚至於對於那些規模較小的國家來說也是不適當的。因此,在19世紀和20世紀,一整套新的制度發展起來了,它們跟早期的民主和共和國有部分相似之處,但從整體來看,它們卻是一個全新而完整的政治體制。
這一歷史進程,第2章已經作了概述。在第三部分,我將更充分地描述這些現實中民主國家的政治制度以及它們之間的重要差異。
請注意:說某些機構是必需的,並不是說有了它們就能實現完美的民主。在每一個民主的國家裡,在現實民主與理想民主之間都存在著一條鴻溝。這條鴻溝給我們帶來挑戰:我們是否能找到方法去使得“民主”國家變得更為民主?
既然那些“民主”國家都不存在充分民主,那麼我們對那些缺乏一些或全部現代民主的主要政府制度的國家還能說些什麼?它們怎麼樣才能從根本上變得更為民主?其實,這也就是說,我們有何依據來說有的國家比別的國家更民主?這些問題還可以問下去:在一個國家(或其他的政治單元)裡,什麼條件有利於民主機構的發展與穩定?相反地,什麼條件有可能阻止或阻礙這些發展與穩定?
在現代世界,這些問題是特別重要的。幸運的是,在20世紀末,我們能找到比前幾代人更好的答案,同時也能找到比那些有歷史記載早期更好的答案。當20世紀快落幕的時候,我將在第四部分,指出我們所知道的那些關鍵問題的答案。
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所知道的答案絕不是確定無疑的。然而,它們一定能為尋找解決之道提供一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堅實的起點。


從價值判斷到經驗判斷
   在結束這一章之前,我想再從左至右觀察一下這個重要的表格(即表3-1)。回答“什麼是民主”,我們的判斷依據很可能僅僅只是自己的價值觀念,或者我們所認為是好的、對的或迫切的目標。當我們移向“為什麼要實行民主”這個問題時,我們的判斷一直都很堅定地建立在理想價值上,但是,它們也依賴於我們關於因果關係、限制條件以及我們周圍現實世界的可能性的信念,也就是說,依靠我們的經驗判斷。我們開始更多地依賴於對例證、事實和所謂事實的解釋。當我們試圖去決定政治機構民主實際需要什麼的時候,我們甚至更依賴例證和經驗的判斷。然而即使在這裡,我們所期待的,也部分取決於我們之前關於民主意義和價值的判斷。事實上,我們之所以關注民主機構在現實世界中的形式,是因為民主價值及其標準對於我們來說很重要。
當我們來到這個表格的右邊時,就得開始去確定什麼條件才有利於民主機構的發展和穩定,我們所做的就是直接利用經驗判斷它們從整體上依賴於我們是怎麼去解釋更有利於我們自己的例證。例如,有沒有民主信念是否會關係到民主政治機構的生存?在這裡,那些經驗判斷之所以對我們很重要並與我們休戚相關的原因就在於我們對民主及其價值的關注。

因此,我們的思路就是這樣:笫二部分將帶著我們去探尋理想、目標和價值;第三部分是足夠多的關於民主政治機構經驗的描述。在第四部分,我們持某個立場來描述對於民主政治機構有利或無利的條件,在這裡,我們的判斷事實上完全是經驗性的。最後,我在最後一章裡描述了民主未來可能要面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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